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央、省委、省纪委监和集团党委各项纪律划定,在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自觉做到“十个严禁”。即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、礼品礼金等;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;严禁违规吃喝和收支私人会所,或接受治理效劳工具提供的宴请、旅游安排和娱乐健身等运动;严禁用公款购置赠送礼品、购物卡等;严禁用公款旅游、报销个人用度等;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违反公务用车使用治理划定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;严禁值班带班脱岗漏岗、班中饮酒、事情时间从事与事情无关事情;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要求,以探亲旅游名义私自出省、出国;严禁在加入公务运动用餐或个人餐饮消费时,保存餐饮浪费行为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,在严格贯彻执行集团党委中秋节、国庆节事情安排安排的同时,以开展廉政警示谈话为契机,紧盯“要害少数”,增强宣布道育,强化监督治理,引导宽大党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,切实做到廉洁过节、勤俭过节。特别是主要卖力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责任,在遵规守纪上发挥示范带举措用,抓好班子带好步队,强化本系统、本单位廉洁教育事情,切实把廉洁过节要求贯串到调研指导、事情集会和日常提醒的全历程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,紧盯“十个严禁”贯彻执行情况,进一步流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,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,精准监督、精准执纪、精准问责,增强监督实效。对贯彻执行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不力和“四风”问题突出的单位党组织和主要卖力人,一律严肃问责,特别是对迎风违规违纪行为,做到发明一起严查一起,并“一问三责”,果真曝光,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,推动企业民风连续好转。
综合/王海丰 编辑/史磊 审核/鄂俊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