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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岗矿业公司新岭矿党委 “民法典宣传月”运动走进班组 法治理念融入日常

来源:黑龙江金年会矿业控股集团
宣布时间:2026-05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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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走进职工身边、融入日常,近期,鹤岗矿业公司新岭矿围绕运动主题,在机关及各下层班组开展“民法典宣传月”系列运动,在全矿营造浓厚法治气氛。

该矿党委将民法典宣传作为规范内部治理、守住宁静底线、维护矿区稳定的重要举措。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安排集会,结合本矿特点、岗位危害实际和职工法治需求,细化运动计划,明确宣传重点,压实部分责任。同时,建立由党政卖力人牵头、法务部分统筹、各区队协同的事情小组,将民法典学习教育与宁静生产、劳动用工、纠纷调解、职工维权等重点事情紧密结合,确保宣传运动务实有效、不走过场。

为提升普法笼罩面和实效性,该矿党委坚持集中学习与班前宣讲相结合。一方面,组织初级治理人员、安监人员、下层班队长开展民法典专题集中学习,围绕物权、条约、侵权责任、劳动用工、人身损害赔偿等与煤矿治理密切相关的执法内容进行系统解读,并结合宁静事故处理、工伤认定、劳务纠纷等真实案例,引导治理人员树立依法治理意识,提升运用执法手段化解危害的能力。

另一方面,各下层区队利用班前宁静课、宁静例会等时间,常态化开设“民法典微课堂”。针对采掘、运输、机电等岗位职工,用通俗语言讲解工伤维权、劳务关系、人身权利、婚姻家庭等高频执法知识,重点普及侵权责任划分、意外损害处理、正当维权流程等实用内容,让职工听得懂、记得住、用得上。

下一步,新岭矿党委将牢固本次普法运动结果,把民法典学习融入职工日常培训、宁静学习、班组学习等全历程,不绝立异宣传形式与载体,提升矿区法治化建设水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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